我所沈克平、鞠明、鲁良彬律师被聘为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信息来源:本站 | 发布日期:
2017-08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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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沈克平、鞠明、鲁良彬律师
被聘为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,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,我所沈克平、鞠明、鲁良彬等3名律师被聘为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常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,于1996年8月21日正式成立的江苏省第一家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,同时也是我市^的商事仲裁机构。该会根据事实、依据法律、重视合同约定、参考国际惯例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,独立、公正、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、技术合同、专利、房地产、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投资、质量、工程项目、运输等方面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。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。
受聘担任仲裁员的沈克平、鞠明、鲁良彬三位律师所在的华东律师事务所,是一个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法律团队。团队律师中有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、有取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人资格的、有被聘为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,还有被入选“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智库”的,等等。
在法律服务日益专业化、复杂化、多样化的形势下,随着法律业务的日益增长,律师担任仲裁员,使律师可以更充分发挥其法律专长的才能,合理的配置法律人才资源,同时也促进仲裁活动的公正、顺利和高效的进行。